项目概况 某学院副食品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1101-F1023
项目名称:某学院副食品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2 | 副食品采购:畜肉类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 | 陕西省西安市 |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1年。招标人因驻地变更等不可控因素,可无责取消合同。 | / |
3 | 副食品采购:鱼禽副食类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服务期限:一年。 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包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投标人须对所选包号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并按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即:参与几个包投标,制作几套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根据招标人要求,02包、03包兼投不兼中,即若投标人某一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其余2个包的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 4.评标顺序按照包号顺序,由前向后依次评审。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最高限价:/;
3.本项目第 2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 3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为1年。招标人因驻地变更等不可控因素,可无责取消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