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阳闽宁产融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永阳闽宁产融食品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永阳闽宁产融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永阳闽宁产融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B招采2024-79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 | 采购内容和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施工图设计服务 | 1项 | 535555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备查)。(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mohurd.gov.cn)核对供应商企业资质,若查询结果不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将视为供应商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决其投标响应。)。 |
设计负责人 | 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同时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 10 月 21 日起至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