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包号 | 内容 | 预算 | 配送地点 |
1 | 包1 | 鱼禽肉蛋类 | 380万元 | 新疆昌吉五家渠 |
2 | 包2 | 水果蔬菜类 | 213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被列入采购失信名单或投标人暂停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附各网站查询截图)。
(五)供应商具有满足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在乌鲁木齐或昌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六)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禽肉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配送人员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10时至19时(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新疆昌吉市
(三)申领方式:在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备注:由于门口登记手续复杂,供应商只需11时到达门口即算按时达到,具体开标时间等待所有人员登记完毕即可开标。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网上发布
九、采购人员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先生
办公电话: 0991-4985997
移动电话: 17530196290
地 址: 新疆昌吉市
十、监督电话: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91-498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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