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3-28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2024-JKHYYQ-F1501 |
招标人: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酒泉万诚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50.000000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该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招标方案说明: | 为采购人提供为期1年的副食品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供应副食品包括蔬菜类、水果类、畜禽肉、水产、冻货、牛奶类、蛋类、调味品、食用油、豆制品、杂粮类和其他副食品供应、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为采购人提供为期1年的副食品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供应副食品包括蔬菜类、水果类、畜禽肉、水产、冻货、牛奶类、蛋类、调味品、食用油、豆制品、杂粮类和其他副食品供应、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1
- E6200000600042425001001
- 350.000000万元
- 材料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42425001001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发布日后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若为免税企业或没有发生业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采购人单位列入黑名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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