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梅州市向丽食品有限公司 |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龙丰村盘龙桥南侧20米 | 下浮率:7.00% |
合同包2(食堂一次性餐具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梅州市思鲜食品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东山大道东郊市场首层B6号店铺 | 下浮率:5.00% |
合同包1(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服务类(梅州市向丽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1 | 其他服务 |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采购人要求 | 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额度,任意一情况达到即合同终止。 | 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采购人要求 |
合同包2(食堂一次性餐具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服务类(梅州市思鲜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1 | 其他服务 | 食堂一次性餐具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 |
邓凌波、杨兴民、林晓帆、王慧蕾、冯勇、郑佳林(采购人代表)、李娟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服务类计算。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13.6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食堂一次性餐具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 3.004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评审意见
合同包1(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梅州市向丽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3.00 | 20.00 | 17.03 | 90.03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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