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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意向公示

· 2023-12-2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

二、 项目编号: 2023-JQSCJZ-F1002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

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

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

购时间

备注

01

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

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粮油干调类等副食品

见附件

120

2024.1.1

合同周期一年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在本市具有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

3.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五、 服务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

六、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话:18940648882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

监督人:温先生

监督电话: 13356698880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填写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附件:1.技术要求

2.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

2023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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