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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 2024-01-04

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JWAHWH-FC1002-副食

二、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雪印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10号3楼306室;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工业园沐溪大道205号标准厂房D3304

中标价:87%;86%

四、评审专家名单:

胡建清、许琼、刘泉、刘国梁、崔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

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73211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2)73047部队副食品供应

3)辽宁省大连南关岭监狱食材项目配送

4辽宁省瓦房店监狱食堂材料供应项目

5无锡市苏南学校食材配送

6南京各园区食堂原材料采购

7辽宁省辽阳第一监狱食材项目配送

8中国人民解放军71625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广东雪印集团有限公司:

1)2022年度副食品采购

(2)中国人民解放军96736部队副食品采购(蔬菜水果)

(3)佛山市顺德区十九所区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4)观湖街道办事处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5)韶关市清风园管理办公室2020054采购项目

(6)广州市增城区派谭镇政府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

(7)广州供电局2021-2022年部分单位(第二批)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8)2021年石滩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九号楼五楼,联系电话:1895530731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8955307311。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九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18955307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189553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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